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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口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及职能
信息来源:林业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2-02-11

 

根据上述职责,张家口市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:

  (一)办公室

协助局领导组织、协调机关日常工作;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;负责局机关文电、公务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、保卫、政务信息公开、行政后勤;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;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。

  (二)造林经营科(张家口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、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室、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)

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监督执行;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及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;负责国有林场、苗圃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  (三)林果产业科(科技教育科、花卉协会办公室)

  负责全市果品、蚕桑、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;组织拟订有关果树、蚕桑、花卉、林业产业、系统内多种经营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;组织指导果树、蚕桑、花卉的管理和干鲜果品、蚕桑、花卉基地的建设工作;指导果桑花卉的生产经营;负责果树、蚕桑、花卉品种改良和品质提高;研究拟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、计划;指导林业科学研究;负责林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和专利工作;负责林业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;指导、协调林业技术市场建设和管理;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;负责林农、果农及林业基层技术人员的技能、业务培训;负责市林学会、果树学会、花卉协会日常工作。

(四)森林资源管理科

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、林地资源、湿地资源的调查和动态监测;负责集体林权、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改革;负责森林经营采伐管理工作;负责进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;负责林权管理,承担林地征用、占用审核后的监管工作;负责林业政策法规宣传。

(五)计划财务科

 负责拟订和编制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、反馈;负责林业项目的计划编制、申报、审批、资金审计、竣工验收和项目库管理维护;监督指导全市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负责机关财务工作;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
(六)绿化委员会办公室

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义务植树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;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;负责城乡人口集聚区绿化发展规划、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;指导和督促人口集聚区绿化工作;负责组织指导各级道路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工作;负责制定全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森林公园的发展建设工作,组织申报森林公园晋级工作;负责对全市名木古树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,对名木古树变化情况进行考察、登记、上报;承担张家口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(七)城乡绿化考核科

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城乡绿化的政策、法规和规章;制定年度全市城乡绿化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;组织开展中心城区、县级城区、乡村居民区、年度工程造林绿化、有林地损失情况以及对义务植树工程、古树保护、森林公园建设、绿化档案资料、护林防火情况等考核工作;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、重点绿化项目考核结果抽查工作;向省、市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市级考核报告;指导、培训县区开展城乡绿化考核工作。

(八)综合审批科

负责《行政许可法》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;负责制定、实施行政许可、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、时限;行使行政许可、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、办理、踏勘、审核、审批、收费、送达等职责;负责与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。

机关党委办公室。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
监察室。负责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,完成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同时,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